制藥廠對壓縮空氣的要求
制藥企業的壓縮空氣主要用于液體制劑中的灌裝機,固體制劑中的制粒機、加漿機、填充機、包裝機、印字機,提取工藝中的提取罐,此外,還有化驗中試用氣、粉體物料輸送、干燥、吹料吹掃、氣動儀表元件、自動控制用氣等。
因為制劑用的壓縮空氣與藥品直接接觸,所以壓縮空氣必須經過凈化處理;必須經過驗證,以證明系統符合生產要求;還須通過GMP的認證檢查。制劑用氣如干燥,壓料等用氣,必須要控制壓縮空氣中的油,水和固體粒子以及生物粒子等的含量,同時還地要求無氣味。儀表用氣,主要是氣動儀表和精密(壓力,流量)調節器等用氣,除了不控制生物粒子,不要求無氣味外,其它控制項目和制劑用氣相同。儀表用氣的質量標準,可由GB/T13277《一般用壓縮空氣質量等級》中查得。這個標準根據固體粒子盡寸和含量,水蒸汽含量和含油量4項控制指標劃分質量等級,見表1。氣動儀表對用氣質量等級要求,推薦4項指標均為3級,具體指標為:顆粒尺寸最大5μm,顆粒含量5mg/m3,水含量(壓力露點)最高-20℃,油含量最大值為1mg/m3。現在氣動執行機構,對氣源含塵粒徑的要求,一般為≤1μm。(見表1)
表1壓縮中顆粒、油、水質量等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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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稱 |
等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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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 |
3 |
4 |
5 |
6 |
|
顆粒尺寸(μm) |
0.1 |
1 |
5 |
40 |
- |
- |
顆粒含量(mg/m3) |
0.1 |
1 |
5 |
10 |
- |
- |
水含量(壓力露點)℃ |
-70 |
-40 |
-20 |
3 |
7 |
10 |
油含量(mg/m3) |
0.01 |
0.1 |
1 |
5 |
25 |
- |